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放假及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网新闻发布发布时间:2022-01-11浏览次数:11853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最新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根据校历安排,2022年学生寒假时间1月15日-2月18日

2.校本部本科生,无特殊情况,应不晚于2022年1月16日离校;校本部研究生,特殊情况,应不晚于2022年1月24日前离校。校本部本科生、研究生,暂定2月19-20错峰分批返校报到,预计2月21日开始上课。所有学生未经申请批准不得滞离校和提前返校。

3.在培养单位、实习基地的假期安排以所在单位要求为准

4.教职员工从2022年1月18日开始轮休,2月18日起正式上班。

5.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寒假安排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等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节点,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公布

、工作要求

1.抓好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扔诺88手机客户端馐叮故怠八姆皆鹑巍保涫怠八脑纭币螅峋隹朔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慎终如始抓好校疫情防控。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项工作要落实到岗、具体到人,不折不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持续做好师生信息摸排,完善网格化治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坚决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动态跟进中高风险及关联地区疫情变化,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校重点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以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医防组〔2022〕2号)要求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寒假期间,校园、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门管控,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校因公务进校的要履行网上申请、审批和两码查验、体温测量等程序。加强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管理,落实对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和留校师生核酸抽检要求筑牢校园防控屏障

2.有序安排学生离校返校坚持错峰原则,有序组织学生寒假离校和假期结束后返校,确保离校人员底数清、返家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家庭居住地正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外和港台地区)或者离校返家途中必须经停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外和港台地区)中转的学生,可以申请留校。其他学生无特殊事由不得留校;确需短暂留校的,需向所在学院申请,经本研学生工作部核准后,报防控办邮编:2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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